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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質疑林俊言獲推薦模範公務員資格 批北檢標準為迎合上意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因辦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污案而被推薦為「114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引發民眾黨強烈批評。民眾黨指出,林俊言在辦案過程中有諸多爭議行為,北檢仍將其推舉為模範公務員候選人,顯示北檢的辦案標準已淪為「逢迎拍馬」、「迎合上意」。
民眾黨依據「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的五項評選標準,逐一檢視林俊言的資格。在「主辦業務提出革新措施」方面,民眾黨諷刺地表示,林俊言訊問時多次停止錄音錄影並威逼恐嚇被告,確實「革新」了北檢的辦案方式。關於「察舉不法,維護國家安全」,民眾黨指出京華城案中被林俊言訊問的被告多已認罪,未認罪者則被羈押七個月卻找不到證據,仍要繼續關押。
在「廉潔奉公」方面,民眾黨批評林俊言面對第三大黨主席時,仍恣意嗆聲並威脅恐嚇,甚至聲稱握有不雅片要脅迫認罪。至於「搶救災害」和「其他特殊優良事蹟」,民眾黨則指控林俊言闖入醫院逼供、採取有罪推定立場、偵查過程全面公開等爭議行為。
民眾黨表示,雖然林俊言最終未能入選,檢審會最後選出雲林、彰化、新北、橋頭及高雄地檢署的五位人選競爭模範公務員,但北檢將有爭議的檢察官推舉為模範表現,已嚴重打擊基層檢察官形象與士氣。民眾黨要求北檢檢察長王俊力出面說明,林俊言的爭議行為是否為「高層授意」,並指責這種不擇手段追殺政敵的行為已使北檢名譽受損,破壞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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